学校首页  |  联系我们 

就业政策

当前位置: 首页>>就业工作>>就业政策>>正文

关于人事代理的几点说明

发布时间:2014-10-29 作者: 点击:[]



一、什么是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是一种现代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本着充分尊重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解决人事管理方面的相关事宜。

二、毕业生为何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户口、档案存留学校的毕业生毕业之后,学校仅为其提供就业服务,不提供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出国、结婚登记、未生育证明、未就业证明、边防证明、司法公证等服务,工龄等无法正常记录。毕业生在此期间因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有费用由毕业生本人承担;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各种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办理人事代理的部门可以为毕业生提供的服务项目

我校鼓励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郑州市目前有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和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我校是省属高校,毕业生一般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1.委托代理个人提供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为委托代理个人保管人事档案;

3.为委托代理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4.按国家有关政策为委托代理个人调整档案工资;

5.委托代理个人养老、失业保险;

6.负责管理委托代理人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

7.为委托代理人员挂靠户档关系;

8.负责接转委托代理个人的人事关系手续;

9.为委托代理个人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呈报手续;

10、承办与人事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

四、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的待遇

按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保留干部身份、工龄连续计算、工资正常调长、职称评定申报、出国政审、党员转正管理、代办社会养老统筹、挂靠户籍关系、考研、考公务员等需要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

五、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1.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向院系团总支提出办理人事代理的申请,各院系汇总后在就业处的领导下统一办理人事代理合同等手续,毕业生本人每年向人才交流中心缴纳相应的人事代理费用;

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但该协议单位无法接收档案和户口关系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可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也可将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上交院系统一办理人事代理。

2.由校就业指导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3.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到人事代理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4.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人事代理部门。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2014年10月29日

上一条:我院特邀优优祝福总经理杨新永进行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暨就业实践基地颁牌仪式 下一条:关于就业协议书的几点说明

关闭



Copyright © 1998-2008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网站.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市金水东路180号 邮政编码:450000


国贸小微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