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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申请高校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1 作者: 点击:[]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与审核

1)申请条件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③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④学习刻苦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基本生活费)。

⑥符合约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

①学生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等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②贷款学生家长(法定监护人)承诺书。内容包括:a,同意学生贷款;b,承诺作为学生贷款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c,承诺督促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③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关于贷款学生及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

3)申请审核程序

①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个人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状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内容。

②申请贷款学生应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③各院(系)根据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初步确定申请贷款的学生;经公示后,将初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发放《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

④各院(系)资助工作小组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审批表》,并收齐申请所需相关材料。

⑤各院(系)资助工作小组须对以上表格及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审批后的《审批表》按要求进行统计汇总并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进行审批。

2.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签订与贷款的发放

1)贷款金额

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学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决定。

2)发放过程

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的审批结果,向各院(系)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由各院(系)组织贷款学生填写,对其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汇总报资助中心。

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贷款银行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审核,统计后上报申请拨付资金。

③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接到贷款后,通知贷款银行为贷款学生建立个人账户,并按要求发放贷款。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201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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